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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1章 战书(三)


每个新机构成立,组成新班子都需要磨合。新上任的官员更需要出政绩,也都想把劲使在名利双收的【短平快】案子上。像洪海侠申请的这个案子,不但难度很大,还是抠人伤疤,实属费力不讨好。但如果有上级来函过问,那就不一样了。只是,如果自己这一网下去,要是拉上来一大堆生猛海鲜,他真很担心,就自己这样的级别,是不是能收得了场?

  因此,而对这既需要耗费大量精力和时间去协调多个部门,平衡各职能部门关系,又要冒一些很可能得不偿失的风险,还可能碰触到一些基层官员既得利益的案子,他当然要尽量四平八稳,绝不能引火烧身。

  虽然说自己已经坐在屁股下面的交椅还只是个副职,但自己能够兢兢业业,以40多岁的年纪,就攀升到今天的位置,那也是十分的不容易。

  再说了,就算自己并不满足于这把交椅,可在虎视眈眈的想把自己拉下马了他来坐的,恐怕还大有人在。

  就这一点,洪海侠虽早已不在体制内,也就不在其位,不谋其政。但他可不是一个随时随地都能做到难得糊涂的人。虽然早已离开体制成了灵活就业者,但也还是尽了自己的努力为需要就业岗位的人,创造着就业机会。

  现在遇到难事,不还得求到体制内的人吗?

  他虽然并没有像那些值得大家去学习并歌颂的人那么高尚。但他自信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能守住做人的底线。只要是自己都不愿意接受的东西,无论如何也不能由自己去强迫别人接受。

  因此,很多时候他都信奉楼梯理论。

  洪海侠之所以要在还没有收到钱以前就选择离开景阳酒店,是他在对景阳项目的尽调中十分清楚地确认,在景阳项目工程里面,有太多见不得光的私利。而且并非个案。完全是已经形成了利益集团,这才使工程最终【烂尾】。而这个【烂尾】,必然会有人要为其承担责任。如果自己不早点抽身,保不齐还会承担更严重的后果!

  毕竟这股势力的强大,并不是他这样的【外来户】能够与之抗衡的。而洪海侠的一贯做法是,明知凭自己的实力硬抗不过,他就绝不会与之发生正面冲突,而是会想尽一切办法绕过去。

  他对那种鸡蛋碰石头的做法很是不屑。

  他习惯使巧力,绝不干自取其辱的事。当他亲身经历了陵江的地方势力为了阻止外地投资者撤走投资,地方势力可以结成统一战线,他凭什么要硬扛呢?

  他虽然随他妈妈信佛,但觉得自己做不到六根清净,也就不做虔诚信徒,只是选择性的去信。对什么天道轮回和遭报应是绝不信的。他只知道天命是父母给的,必须要认,但运势是可以凭自己的能力去改变的,他绝对不认。

  就像当下,他明知道自己肯定斗不过景阳项目背后的利益共同体,他就不去斗。但他可以清算玩成书,可以向玩成书公开下战书。把玩成书赶出景阳酒店。不但可以不去触碰景阳项目。反而还可能在景阳酒店继续火爆的经营中带动景阳大厦商品房升值,说不定就能堵上玩成书开戳漏了补不上的资金黑洞。

  也就因为如此,洪海侠才花了极大的工夫,让京城的郑公子引见了他在最高法院办当主任的本家兄弟郑元。

  其实,对于本就在最高法院办任职的郑大公子来说,接到一大堆八桂高法报告上来的《投诉函》,虽然他可理可不理。可如果他理了。而且向院长刻意汇报了,建议“发函过问一下”,那也是举手之劳。

  但是,这从京城最高法来的《询问函》,对于一个新成立的直辖市高法,所有官员都是升职或新到任组成的班子来说,完全有一种【于无声处听惊雷】的感觉。

  要知道,华夏的官场惯例,上级下达的指令,下级必须贯彻执行,更何况这是来自京城的指令,能不重视吗?

  于是,当吴局长从阳律师那里听说最高法有一封《询问函》已经发到院办。

  恰恰院办主任以前是他的副手。

  完全没有停顿的,放下阳律师的电话就拨通了院办的电话:“小任哪,是不是最高法有封函件给我们执行局?”

  “是啊,师傅,刚到不一会,我正准备整理好就给赵副院长送去。怎么?他让直接交给您吗?”院办任主任说。

  “喔,这样啊。那你先给赵副院长送去。”

  吴局长虽然心里面酸溜溜的,但他懂规矩,知道并不是他原来的副手扶正了,就不买他的账了,而是必须这样。

  办公室主任就是给院领导干杂活的职责,与各部门之间就是个上传下达的关系,还得尽量平衡好,得罪了谁都不是小事。

  放下电话吴自清才有时间想,“这是怎么回事?干吗是速乃通知我?好像他连函件的内容都知道?几个意思啊?听小任的口气,刚才收到没多久,根本就还没拆封。按说这时候除了收发室的武鸣,函件经手的就只有小任,连分管院领导都还没见着,阳速乃是怎么知道是《询问函》?这信封上是不会写的啊!”

  他很想问,但又碍于面子,难以启齿。虽然大家都是好兄弟,但这封函件是来自最高法,再怎么自己也是法院系统的官员,没理由比体制外的律师,还不熟悉体制内的事情?

  其实,这有什么呢?在华夏这样既传统又重视人情世故的大环境中,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盘根错节本就是很正常的现象。

  有的时候,恰恰是体制内的人还受纪律约束,不便于处理一些复杂的人事关系。反倒是体制外的人没那么多羁绊,出面协调起来还要方便得多。

  毕竟很多时候彼此在一个环境里面待久了,相互之间也很了解,所谓抬头不见低头见,有些话反倒不便说出口了。

  就比如说,吴自清在阳律师的促成下,接了洪海侠出于对他一见如故的信任,费尽千辛万苦,做了大量工作,才从八桂高法转过陵江高法来委托执行的案子。他就面临了太多的质疑。

  用他对着阳速乃发的牢骚话来说,“我这并不是当着洪海侠的面,强撑着牛逼哄哄地说:放心,我既然已经认了你这个朋友,也给速乃面子,接了这个招那就无论遇上多大的压力,我都会义无反顾。只要没有人堵死了我的路,剥夺了我上这个案子的权利,我就会创造条件上。

  但对你,我就毫不隐瞒地说,我现在真的是倍感压力。有时候着急得连高血压吃药都降不下来。

  你是知道的。我办这个案子,面对的不只是玩成书这个老杂皮,也不只是向浩宇这个真小人,甚至不是那个退而不休的老革命。而是被整个陵江地方势力在针对着。

  虽然说我的社交圈层是整个陵江的干部。我可以不分外省籍,陵江籍。如果查我的祖籍,我祖上还来自蒙古,保不齐我可能还有曾经的皇室血统。

  但是,我家早已经三代以上入籍陵江,其背景已经是地地道道的陵江人。

  陵江籍也就视我现在的行为是背叛饭圈。

  你看啊,我现在十分卖力地在替外省企业强制执行陵江企业的欠款。

  还在市里面各个有关部门去大声疾呼:“坚决执行最高法院的《通知》,按照【异地委托执行优先】的原则,陵江高法就应该把景阳项目中的景阳酒店部分的经营权,强制执行给八桂同德公司拥有。

  你觉得在陵江籍的干部们心目中,我这个行为应该怎么定性?

  是有私底下的交易?还是屁股坐歪了?

  (未完待续)

  恭喜你又欣赏完一章。欲知后事如何,请接着欣赏《枭雄的权谋》第292章:喜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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