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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1章 义子义女继承权和奴婢


朱由检授与刘宗周这么大的权力,当然不是心血来潮突然做的决定。

事实上,早在刘理顺和倪元珙上奏前,他就从锦衣卫那里得知各地议会筹办时的问题——

锦衣卫的内情司一直在搜集内部敌人的情报,包括但不限于民间宗教、地方大族等有能力造反的组织。

官情司的会党厅,更是在搜集各个官员的社会关系。对东林党等党派插手选举,朱由检一直很警觉。

所以朱由检对议会筹办遇到的问题很了解,甚至还制定了种种应对措施。

但是让他失望的是,这些官员根本不把问题上奏。

担心皇帝退缩的他们,想要尽快建成地方议会和国会,用国会约束皇帝。

问题则留待以后再说,先把国会建起来再完善。

朱由检对此自然是不满的,他为了表明自己的态度,也为了让筹办议会的官员认识到自己的决心,决定进一步给刘宗周放权。

用这个人主持国会筹建,同时代自己盯住其他人——

相比其他官员来说,刘宗周可以说是朱由检最放心的人。

这个人追求的是成为圣贤,几乎没有别的私心。不会因为家族、利益等方面的考量,在重制礼乐时埋雷。

而且他还懂得灵活变通,像接受《致君尧舜疏》的裁剪一样,能够接受朱由检提出的礼法条文。

这让朱由检对他非常满意,而他对朱由检最大的要求,则是践行仁义之道、成为尧舜之君。

目前来看,朱由检做得还不错,除了有点贪大求全和喜好声色外,其他方面基本符合刘宗周的期待。最重要的是怀有仁心,从未无故滥杀他人。

两人之间的合作,也称得上顺畅。都在为重制礼乐,成为圣君、圣贤而努力。

现在,刘宗周被皇帝授予礼乐事务的一票否决权后,便针对皇帝开会的目的,说道:

“奴婢之事,臣以为不是问题,不会影响到选举。”

“按律,庶人之家不许存养奴婢,勋贵大臣方能役使奴婢八到二十人。”

“万历年间,左都御史吴时来申明律例:”

“无论官民之家,立券用值、工作有年限者,以雇工人论;受值微少、工作计日月者,以凡人论。”

“若财买十五以下恩养日久、十六以上配有室家者,视同子孙论。或恩养未久、不曾配合者,庶人之家,仍以雇工人论。”

“缙绅之家,视奴婢律论。只要没有相应爵位或官职,就需要遵守律例。”

“朝廷可下令严查,在民间禁绝奴婢。”

这个说法,让朱由检的眼前一亮,感觉为江南废奴找到了法律依据。

事实上他之所以借着刘倪二人的奏疏发挥,就有解决江南奴婢问题的用意。

从刘宗周的说法来看,只要朝廷严格执行相关律例,即使称不上完全废奴,也能把大多数奴婢解救出来——

朝廷完全可以不承认民间蓄养的奴婢,把他们视为雇工人。

本来就有这个打算的朱由检,高兴地击掌赞道:

“刘先生说得好啊!”

“民间哪有什么奴婢?都是雇工人而已!”

“传旨,让张溥牵头组建雇佣工人协会,解决雇工雇主争端。”

“雇工协会受户政机构和议会监督和保护,雇工按工人看待。按照所从事的行业和收入,分享相应的农工商议员比例。”

群臣闻言大惊,因为大明有关奴婢的限额实在太少了,他们都觉得相关律例,和很多律例一样已经不可能执行下去。

按照他们揣摩的皇帝的脾性,觉得皇帝多半会在重制礼乐的名义下,重新制定相关律例。

哪想到皇帝这次转了性子,就是要执行奴婢限制。

这让群臣一时间面面相觑,不知皇帝为何偏向那些奴婢?

温体仁想到王时敏的书信,还有周延儒向自己引荐的冯铨,向皇帝道:

“陛下,若想不让奴婢干涉选举,取消他们的选举权即可。”

“臣以为可像自贸区那样,只允许公士和纳税百两以上的居民参加选举。”

这当即引来了钱谦益的反对,因为温体仁说的自贸区,显然就是香江岛。

那是阉党冯铨主持的议会试点,他作为东林党后起领袖,怎么可能愿意看到阉党沉渣泛起?

所以他当即说道:

“陛下要与万民共治天下,怎么能把大明子民排除在外?”

“温学士要限制选民的身份和财产,这样选出来的议员如何代表万民?”

温体仁恼怒地看了他一眼,感觉钱谦益反自己都反得有些魔怔了。

现在是掀起党争的时候吗?是关系到以后能不能蓄奴的大问题。

皇帝和刘宗周的态度,显然是要禁止民间蓄奴的。这个提议若通过,江南谁能幸免?

压着心中怒气,温体仁向皇帝继续建言,暗暗提醒钱谦益道:

“陛下,苏州大户人家,僮仆多者千人。”

“若是一概禁绝,让黄推官去打板子。臣恐执行不力,恐会酿出变乱。”

这让钱谦益终于想到了,自己家乡苏州府现在的推官,就是以执行旧礼法闻名的黄道周。

以这个人人古板的性子,估计皇帝的旨意下去,就会按律执行:

若庶民之家存养奴婢者,杖一百,即放从良。

“笞杖翰林”的大名,钱谦益也不敢小觑。

这让钱谦益急忙补救道:

“陛下,礼法当随世而易。”

“奴婢八到二十人的限制,是太祖在国初定的。当时人口很少,故而限制严格。”

“如今的人口相比国初何止数倍,臣以为应增加限额,并允许缙绅蓄养奴婢。”

态度变化之快,让朱由检再次侧目,皱着眉头说道:

“江南大族的奴仆这么多吗?”

“即使取消奴婢的选举权、不让他们干涉选举,他们用奴婢做其他事怎么办?”

“若是有人造反,岂不能轻易拉出数千兵力?”

温体仁听得有些不妙,又听刘宗周道:

“非止如此,江南很多奴婢名义上不是奴婢,而是义子义女。”

“前唐凌烟阁功臣张亮,便是因为有义子五百,而被太宗处斩。”

“如今民间有义子数千的大族比比皆是,臣以为必须限制。”

这下群臣也感觉有些不对了,因为现在的义子义女只是奴婢,怎么被扯到了谋反上?

但是看皇帝的样子,却显然已经听信。询问刘宗周道:

“刘先生可有什么办法,限制义子义女?”

刘宗周闻言回道:

“《大明律》曰:乞养异姓义子以乱宗族者,杖六十。”

“集解曰:乞养义子,在律本许。但令从己姓为嗣,列于昭穆则乱宗族矣。”

“义子义女,在律法上允许的,但不得作为嗣子。”

“臣以为义子义女应当同其他子女享有同等权力,至少要等同于庶子庶女。其在财产方面的继承权,应当写入《大明继承礼法》内。”

这让温体仁等人瞪大了眼睛,感觉刘宗周这是在刨根。

如果真这样规定的后,今后还有哪一家敢收养义子义女做奴婢?

这那是在蓄奴婢,分明是养了个子女!

朱由检则对此极为赞赏,说道:

“爵位继承,当按嫡长房继承制。”

“但是财产继承,就需要尊重个人意愿了。”

“除了嫡长房继承的财产不得低于其他房外,财产持有者可按个人意愿给子女分配财富。”

“也可以收义子义女继承家业,把财富分配给他们。”

这话听得在场的臣子更头疼,一时间他们竟然分不清:

皇帝是不知道民间情况,还是在揣着明白装糊涂,真听刘宗周所说,把义子义女当成子女看待。

此时的刘宗周,则是继续说道:

“义子义女也是子女,无论是强是和,皆不能与义父义母等亲族苟合。”

“如有犯者,当按奸小功以上亲论斩。”

絮絮叨叨说了一大通,都是父母和义子义女的关系,应为应重制相关法律,明确把义子义女写进去。

群臣对此实在无法接受,因为很多人养义女做婢女,就是为了泄欲。钱谦益道:

“陛下,如此礼法,根本执行不下去。”

“这样还有谁敢去收义子义女?”

“那些有众多义子义女的,难道要让他们把财产都分出去?”

朱由检闻言神色一肃,陡然声色俱厉:

“蓄养众多义子,他们是想要图谋不轨吗?”

“以前的事情不论,今后收养义子义女,皆需在户口簿上登记。”

“否则朝廷概不承认,以私蓄奴婢处置。”

这番陡然变脸的话,让他们明白了皇帝的意思。

显然皇帝是知道民间情况的,这次就是针对实际是奴婢的义子义女。

“图谋不轨”之说,更是让他们噤若寒蝉。担心继续说下去,会让皇帝怀疑自己有异心。

但是任由皇帝废奴他们也不愿意,群臣又拐弯抹角地说了良久,希望皇帝能网开一面。至少要增加些名额,不能按现有的奴婢律。

朱由检看着这些大臣的态度,还有现实的情况,最终道:

“你们说的也不无道理,律法终究要执行,执行不下去的与废止无异。”

“但是蓄养奴婢,是一定要限制的。而且要严格执行,避免有些人带着奴仆造反。”

“还有,你们觉得,奴婢是良民还是贱民?”

“要不要把他们列入大明公民,授予他们选举权?”

这个问题,显然关系到奴婢的数量,温体仁当即说道:

“奴婢当然是贱民!”

“《大明律》禁止良贱为婚姻,凡家长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,杖八十,女家减一等。”

“奴婢和丐户、娼户一样是贱民,不当享有选举权。”

朱由检皱了皱眉,显然不愿意增加一种贱民,削减自己开豁为良的功绩。

但是把奴婢列为公民,对选举的影响又太大。因为奴婢完全依赖主家,给他们选举权就是增加大户的影响力,鼓励他们蓄奴。

完全禁止蓄奴的话,现在又办不到。就像现在这些臣子说的那样,根本无法执行。

所以他只能叹了口气,说道:

“贱民就贱民吧,把愿意为奴的人视作自甘堕落的堕民看待。”

“但是也应该给他们从良的机会,奴婢和丐户、娼户一样,可以通过从军加入军民户,获得良民身份。”

“任何人不得阻拦,否则以私役军民论罪。”

这是给奴婢的出路,但无疑会让奴婢变得不好管教。温体仁道:

“如此对购买奴婢的人太不公平,若是有奴婢刚被买来就去参军怎么办?”

“臣以为应该加上主家允许,否则不许参军。”

朱由检这次没听他的建议,反而责问他道:

“参军是为大明效力,温卿是觉得为大明效力的人太多吗?还要设定限制。”

“要不温卿去和枢密院说说,看他们要不要废除贱民参军从良的规定?”

温体仁对此可不敢,因为据他所知,如今海军那边,有很多疍民、渔户在服役。如果他敢提出这个建议,估计会被枢密大臣们怒喷。

如今的枢密院,权势已超过六部任何一部,几乎能和内阁抗衡。没有必要的话,温体仁可不想招惹他们。

这让他只能在心里对王时敏说声抱歉,知道挡不住奴婢从良。

朱由检则在定了原则后,补充道:

“今后奴婢的身契,应该注明强制解除契约所需要的违约金。”

“这个金额不应高于卖身钱加工作获得的工资、且总额不得超过一千两,否则按无效处理。”

“在从军时不需要赔付,退役后陆续赔付即可,通过银行支付,超过十年要计算利息。”

这让温体仁的心情,终于好受了一点。知道奴婢从良也能收回投入,甚至有可能挣钱。

不过对大户人家来说,他们最看重的是稳定,需要奴婢没有其他出路,只能效忠自己。

如今皇帝这样规定,终究是开了一道口子。以后各地的奴婢,将会不再安分。

钱谦益这时忽然道:

“男仆能够参军从良,婢女要怎么办?难道让她们同样从军?去军中做营妓?”

“还有已结婚的婢女、以及奴婢的孩子,是否能随着男子转为良民?”

朱由检哈哈一笑,说道:

“钱先生真是怜香惜玉啊!”

“军中现在不设营妓,只在驻地附近指定相关行业服务区。”

“而且军中现在有女兵,还有秦将军那样的女将,可以让女子从军服役。”

“女子在军中不止当兵这条路,还能当护士、缝补浆洗做女工,或者去军乐团献艺。”

“已经有一些娼户,选择参军从良,钱先生可以关注些。”

众人闻言同样大笑,殿中的气氛总算活跃了一些,不再像之前那样凝重。

然后朱由检继续道:

“至于奴婢的后代,自然能随着父母从良。”

“而且他们在成年前,视作没有选举权的居民对待,可以一直随父母在主家。也可以可以选择脱离父母,作为孤儿去养济院或参加幼军。”

“成年之后,则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卖身。”

“居民可选择卖身为奴,良民公民则禁止成为奴婢。”

“不卖身的居民,除了没有选举权等权利外,可以像公民当雇工做工人。在累计纳税百两以上时,申请获得公民身份。”

“或者服役加入军民户,获得公民身份。”

“也可以参加科举,考取功名做官吏,获得公民身份……”

“总之道路很多,而且因为没卖身不需要支付赎身费。”

“如果钱财足够,还可以把其父母亲人强行赎身,随之转为良民。”

又转向刘宗周道:

“朕在这里说明了:任何人不得以大明官吏和军人为奴,不得把有功名的人用作奴隶。”

“这一条要写入礼法,作为大明公民的权力。”

刘宗周领旨奉命,《大明礼法公约》的草案,又多出了一个条文:

大明公民的生命和尊严神圣不可侵犯,任何人不得买卖或奴役大明公民,诱取略卖良人、以公民为奴应受法律惩治。

大明公民合于法律规定资格者,可为文武官吏。

非大明公民不得担任大明公职,只可担任外籍职位。

任何人不得阻拦大明公民考取公职和参军,不得以大明官吏和军人为奴隶,不得以考取功名的人为奴隶。

未取得公民身份的大明子民后裔,只需服兵役三年以上、且愿意成为军民户,即可获得公民身份。公民可强制解除身契为自己和家属赎身,其家属自动获得公民身份。

具体由《大明律户律》规定之。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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